标题 | 2018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印发日期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http://cgzf.s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电话:021-63316721)。
一、 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通了网上受理渠道,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 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执法总队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局政策法规处重点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负责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畅通与公众交流的渠道,丰富政策信息的解读形式,积极参与12345局长接听市民服务热线活动,建立重大舆情回应机制。三是拓展发布渠道。除用好报纸、电视、网站等传统媒介,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等,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上海城管微信公众平台订阅用户近9950人,全年共发布信息946条。2018年,执法局还策划开展了“城管公众开放月”活动、设立“城管社区工作室”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三、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市府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要求各区局和执法总队做到“三完善”(即完善“一单两库”、 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抽查对象名录库)。二是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在局系统内部组织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和操作演练,邀请平台第三方派人上门为全系统操作人员培训指导。同时,印发“双随机”应知应会和平台操作手册等,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熟练运用操作平台。三是加强协调同享数据。全年实施“双随机”检查54次;推送“双公示”的行政许处罚信息6732条。
(二)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梳理权责清单。全年共对涉及本市系统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权力项目三块内容465个项目分别制作政务公开目录,其中行政处罚422项,行政强制19项,其他权力项目24项。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认真对照《上海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验收实施方案》,明确了机关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设置及分工、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的程序和时限、工作制度等内容。三是收集整理政务公开实例。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局共收集整理了“城管公众开放日”、“上海城管”微信号、“城管社区工作室”等三个案例作为政务公开的典型案例。
(三)做好其他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2018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09件、依申请公开30件,其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的信息15条,占50%。此外,我局通过政府公开年报、局微博微信及其他各种载体主动对外发布各类信息。
四、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的,一律主动公开。我局通过“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公开了政策法规、机构职能、权力和责任清单,年度预决算情况,便于市民阅览、监督和提出建议、意见。截至2018年底,我局在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五、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申请办结数为30件(其中按时办结数30件、延期办结数0件)。
从申请的形式来看:通过当面提交申请为0件,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件,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为24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为6件。
从答复的内容来看:在已经答复的30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为5件,约占已答复案件总数的17%;“同意公开答复数”的为3件,占已答复案件总数的10%;“不同意公开答复”的为3件,占已答复案件总数的10%。
六、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按上海市政府及新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未收取费用。
七、 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0件、举报投诉0件。
本年度发生与行政复议有关的总费用为无;本年度发生与行政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无;本年度发生与举报投诉有关的总费用为无。
八、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逐步迈向正轨,并不断深化完善,从事信息公开的人员经验逐渐丰富,但随着城管执法事权的扩展,所涉及业务逐渐增多,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分类以及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仍然有把握不准的情况,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更深入的掌握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增强甄别信息性质的能力,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完善资料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所涉及的信息公开材料,应当及时收集并归档,从而方便工作人员查询、方便申请人及时获取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查、查询及时。
九、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5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