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1-29
标题 2019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印发日期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围绕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工作重点,坚持“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项原则,围绕“提升质量、聚焦需求、深化重点、创新方式”四项重点,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加大工作透明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完善组织机构,持续推进城管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工作人员及1个现场申请受理点兼公共查阅点,并畅通网上申请渠道,方便公众申请;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形成合力,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展发布渠道,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要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性,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一是以局门户网站为基本发布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结合城管执法工作特点,不断优化网站平台建设,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提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充实门户网站内容,及时发布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的新闻动态,发布“中国上海”在线访谈和局长信箱,进一步完善市民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全年网站访问用户数为91万;浏览量累计1225万次。 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以“上海城管”微信公众号为新媒体主要平台,着力宣传城管执法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有效展示了城管执法部门崇法善治、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形成了良好的舆论范围。目前,“上海城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2万余人,阅读量60万余次。三是通过主流媒体加大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公开力度。在主流媒体推出城管执法先进人物、亮点工作等322篇次,其中专版32版;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打造宣传热点,市局发布新闻全网流量3500万次,其中,阅读量10万次以上的报道7篇。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在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37件申请中,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27件,信函申请7件。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予以公开、部分公开)的有16件,占59.3%;答复“不予公开”的有8件,占21.6%,主要原因是涉及““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过程性信息”、“属于行政执法案卷”等。另外,答复“无法提供”的有7件,占18.9%;答复“不予处理”的有1件,占2.7%;作其他处理的有5件(其中,非政府信息1件、咨询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占13.5%。


2019年,我局共发生涉及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


(四)公众开放日、在线访谈等政务服务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7.15城管执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市民群众多方位走近和了解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熟悉度和支持率。7月15日当天,全系统共组织320场活动,参与群众1.8万余人次,参加工作人员3600余人次。二是开展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合作,先后制作3期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长在线访谈节目,展示全系统重点活动执法保障、专项执法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成效。主动倾听市民群众呼声,共收到市民群众诉求166起,有效解决157起,增强了政务信息透明度。三是通过拓展社会公益宣传阵地。与区城管执法局联手开展政务信息宣传,利用公共广场、在建工地、交通枢纽设置公益宣传阵地400余处,提升了城管执法信息公开宣传密度和频率。


  (五)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保障制度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明确政务公开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多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和责任追究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助力城管执法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2148380.0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5






5

(七)总计

37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率;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方便公众对政策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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