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住宅管理出新规,城管普法进行时
发布日期:2024-01-10

 

  自2020年以来,上海城管试点了住宅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联动,在小区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23年12月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

  1月8日,普陀区长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跨前一步,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普法宣传会,在详细解读《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同时,加强了住宅物业联络和城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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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颇受市民关心的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小区违法搭建等居住环境问题,执法队一片区组长刘翀和顾正勇现身说法,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涉及物业公司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其中,“对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政处罚”、“对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对破坏房屋外貌的行政处罚”和“对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等,都需要物业公司进行配合。

  执法队建议,物业公司在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前,应履行装修备案手续,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对房屋进行视频拍摄;在拆旧阶段,物业公司进行一日一巡,对有损坏的墙体进行拍照并作初步判断,若疑似承重墙应及时上报;在装饰装修房屋中,物业公司每周进行定期巡查,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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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普陀城管将进一步指导各街镇综合执法队,持续依托住宅管理执法联动平台和移动端应用程序,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城管执法”协作联动工作,有效推动物业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违法行为职责,同时明确执法队派单、处置、反馈流程,健全完善多元发现、规范处置,结果双向告知、及时反馈的工作闭环,从源头上及时有效遏制违法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等违章现象。

来源:普陀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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