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法律知识小讲堂(十)
发布日期:2021-10-07

城管执法法律知识小讲堂(十)

 

对扣押的物品,城管如何管理? 

由于对当事人的物品实施扣押,只是对当事人财产的暂时性保管,目的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督促当事人接受处理。所以对实施扣押后的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并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对扣押物品进行保管,城管执法部门可以自己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保管,但保管费用由城管执法部门承担。若因执法部门或者执法人员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扣押物品中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怎么处理?

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二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这里的二日内指的是自扣押物品决定作出之时起的48小时内。督促当事人尽快到城管执法部门配合调查,便于城管执法部门尽快作出相关的行政决定,以明确涉案物品的处理结果。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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