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浦东城管航头中队联合多部门对立地东方苑小区车库违规住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核查,该小区12间车库存在违规出租等问题,不仅影响小区整体环境,狭小的居住环境更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航头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航头中队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作用,3月10日至11日,中队联合下沙社区、消防、派出所、居委、物业等部门,对涉事房东和租户开展集中约谈。约谈会上,队员坚持"普法先行、教育为主"的原则,明确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质,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最终涉事房东全部签署承诺书,承诺限期恢复车库原有用途;租户也表示理解配合,愿意在整改期限内搬离。在后续的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中队安排专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截至三月底,所有违规住户均已搬离,这一困扰小区居民综合环境治理的"顽疾"得到根治。
下一步,航头城管中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要求物业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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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若违反此规定,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 :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