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企注意:违法改造 辛苦接单全白忙!
发布日期:2025-09-05 字号: [     ]

装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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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城管在此提醒装修公司,要学好用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违法改造带来的损失远超项目收益,切勿因小失大!严守法律底线与精湛工艺同等重要,要清晰告知业主违法改造的潜在风险与危害,引导合法装修才是长久之计。

案情简介

  近日,宝山区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发现国权北路220弄某业主擅自将共用排水管道位移约1.3米,中队执法队员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业主进行了普法宣传,并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恢复共用设施设备初始布局结构。该房屋已经初步装修完毕,重新修复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对业主影响巨大。经协商,装修承包商与业主共同承担修复费用超2万元,最终共用水管被移回原有位置,鉴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且当事人积极整改,高境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整改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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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宣传

  借由此案,宝山区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从源头入手,集中走访辖区装修公司,主动提示从业人员:熟悉并遵守从业相关法律法规,是装修公司安全经营、持续盈利的“必备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与设计、施工能力同等重要。

集中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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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提示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项: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宝山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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