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法律条文走出纸面,真正融入社区生活?如何让不同身份的居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12月中旬,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小和普法”团队来到善居综合网格,以一场名为“‘宪’在守护,安全‘骑’行”的法治宣传活动,展开了从理念到行动的社区治理新实践。
以共识为起点
从社区日常到治理议题

非机动车停放与充电安全,既是社区管理的常规内容,也关系到每位居民的出行体验与公共安全。“小和普法”团队意识到,这类议题背后联结着多元主体的习惯与需求,单一管理模式往往难以持续奏效。因此,团队主动对接各网格,通过搭建对话平台,将社区日常事务转化为共同治理的契机,推动各方在理解与协商中凝聚共识。
以参与为路径
没有“说教”的普法课堂

普法活动突破传统宣传模式,通过破冰互动、经验分享、契约共建等环节,吸引居民、快递小哥、商铺经营者等多元角色共同参与。普法员以“社区伙伴”的身份,从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谈起,逐步聚焦到非机动车停放与充电安全等具体规范,让法律知识与社区生活实际紧密相连。当快递小哥提出配送中的停车需求、商铺经营者表达门前管理的建议、居民诉说对安全环境的期待时,普法现场逐渐演变为一个开放、包容的社区议事平台。对话中,法律不再是外在的约束,而成为协调多方利益、塑造公共秩序的共同语言。
以共治为目标
从“我”到“我们”的转变

活动现场最暖人心扉的,是氛围的悄然转变——从静默观望到踊跃发言、从零星参与到真诚建议、从各执己见到寻求共识……参与者们逐渐意识到,社区治理并非“他们”的事,而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活动最终达成的“安全骑行契约”,不仅是一份承诺,更象征着多方共识的凝聚与共治意愿的达成。一位商铺经营者感慨:“以前觉得管理和被管理是对立的,今天才明白,安全有序的环境,受益的是我们所有人。”

这场活动不仅是“小和普法”品牌的一次创新实践,更是对社区治理模式的有益探索,居民、骑手、商户从“被管理者”转变为“共建者”,在承担责任的同时也收获了归属,实现了从“共识”到“参与”再到“共治”的良性循环。普法活动的开展也印证了法治的生命力,源于融入日常、扎根生活。未来,“小和普法”将持续深化此类共治实践,让法治成为社区生活中自然、持久的内生力量,为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街区环境持续注入内生动力。

法律链接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
对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