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合理避税?违法!
发布日期:2023-06-25


一、基本案情


2023年4月,普陀区城管执法局机动执法中队接信访举报,反映某房产中介公司在居间代理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存在故意做低房价逃税的行为。中队领导高度重视,即派执法人员认真调查处理。经查,该房产中介公司存在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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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结果


该案件现处于案调终结阶段,执法人员已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表示会积极按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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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条适用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四、案件启示


部分房屋买卖交易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房产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赚取佣金,以可以合理规避税费、减少支出为借口,促使交易当事人签订做低房价的“阴阳合同”。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低房价实质上是一种逃税行为,由此签订的“阴阳合同”可能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造成交易当事人的直接经济利益损失。请广大市民保持清醒,千万不要被“一时利益”蒙蔽!  


来源:普陀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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