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于2020年9月1日施行以来已近三年,主要是针对危害较轻的违法行为种类中首次被发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及时改正的情况免于行政处罚,涉及市容环卫、文明施工、房屋市场管理等方面。
今年3月起,市城管局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新修订为契机,正向社会公开征求《<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意见。越来越多处罚事项的调整,体现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也与持续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一脉相承。近日松江城管九里亭城管中队就依托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对一起建设管理类案件进行了免予处罚处理,让整个执法过程更显“温度”。
5月24日,执法队员在巡查至涞坊路杜巷小区门口东侧50米处时,发现该处非机动车道正在开挖施工,现场竖有施工铭牌;定睛一看,施工铭牌上公示了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内容,但开、竣工日期及掘路计划编号两处内容缺失。执法队员随即拨通了项目经理的电话,约谈至中队接受询问。
“施工铭牌上为何部分内容缺失?”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该负责人陈述起初设置时公示内容完整填写了,后因疫情、时间调整等其它原因,内容缺失的两处需修改,之后就一直空着,迟迟未补充。执法队员告知该情况属于涉嫌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设置施工铭牌的违法行为,并向其宣讲了新划转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第十条、第三十条的相关内容,责令其限期改正。
5月26日,执法队员再次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确认已经整改,因该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及时改正且首次被发现,符合《上海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中队做出了免于处罚的决定。该负责人得知免于处罚时,由原先的满脸愁容转为连连感谢,其表示:这个事情让他们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也给了他们一个深刻教训,如果一不小心再违反的话,就没有免罚了,那真要面临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了。
据统计,截至2023年5月底,九里亭城管中队共办理适用免罚清单免罚的案件共6件,免罚金额40600元。
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实在在地为行政相对人纾困解难,但必须符合处罚法明确的一系列条件,并不是任何违法行为都可以被包容,更不代表可以随意不处罚。在做好处罚金额“减法”的同时,做好清单上免罚行为的“加法”同样重要。九里亭中队在城市管理领域积极探索的过程中,将继续包容、审慎监管,让每一起执法更有“温度”。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
施工铭牌应当标明下列内容:(一)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三)开工、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四)夜间施工时间和许可、备案情况;(五)文明施工具体措施;(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并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一)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施工铭牌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