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静安城管曹家渡中队以检查沿街店铺文明规范装修情况为重点,加强街面常态化巡查检查,坚持执法和教育引导并重,及时制止新装修店铺相关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执法整治效果。
擅自占道堆放装修垃圾违法案例 ↓
现场执法 ↓
督促整改 ↓
整改后 ↓
下一步,曹家渡中队将结合垃圾分类、油烟管控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沿街店铺的执法检查力度,引导商户依法合规经营,确保辖区市容环境整洁美丽。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对擅自占用非城市交通干道以外的城市道路,未造成损坏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如下:
认定:
第三条第一款: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堆物、设摊、停放车辆或从事其他妨碍道路交通的活动。
处罚标准: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第二款:对逾期仍不改正的,代为清除占路物资,并收取代为清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