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货拉拉竟变成了货拉“垃”?!
发布日期:2023-07-10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网络货运平台受到了广大用户和从业者的青睐

但个别人员利用监管的漏洞

使便民的服务变成了违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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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东新区北蔡镇综合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货拉拉”网络物流平台车辆停在中界村一地块上。驾驶员见到执法车辆后,神情举止表现得十分紧张,引起了城管队员的注意。经查,当时其正在从车上卸载水泥碎片、碎金属网等装修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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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当事人系网络物流平台从业人员,其完成一件送货订单后,收件人又花钱委托其“顺便”处理这些装修垃圾。在驾车途经北蔡区域时,发现周围有一处空地,便抱着侥幸心理将装修垃圾随地倾倒。浦东城管北蔡中队对其擅自倾倒装修垃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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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北蔡中队两个月来查获的第3起利用该互联网货运平台违规处置装修垃圾的案件,违法人员利用正规货运车辆为幌子偷倒垃圾,破坏了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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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浦东城管市容城建执法大队会同北蔡镇城管中队,共同约谈“货拉拉”企业负责人,发放执法建议书,对近期数起“货拉拉”平台货车私自倾倒装修垃圾案做了提示,并开展普法宣传,要求平台在重视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以及运输货物的监管。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浦东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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