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洗车看似方便,但是缺少专用的洗车道或洗车台,设施设置不规范,机动车清洗后的油污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会对城市水系造成污染,进而对环境产生危害。


2022年8月下旬,长宁区新华路街道接到投诉,反映安顺路一小区停车场存在违规经营洗车服务。新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遂到现场查看。经查,该处存在露天洗车的痕迹,且未设立洗车台或洗车道,也未采用围护结构围挡,现场未经过预处理的洗车污水,直接沿着墙根的水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拆除洗车、排污设备,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决定。当事人认识到错误,积极改正,自行缴纳罚款,此案办结。
《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清洗机动车所产生的油污、淤泥及其他污物,应当按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任意排放、堆放和倾倒。
第十五条第(四)项:
任意排放清洗机动车所产生的油污、淤泥及其他污物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本案是小区物业企业提供露天洗车服务发生的违法行为,其未经处理排放洗车污水的行为对城市污水管道及城市水系造成一定的污染,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对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长宁城管执法部门也将一如既往、尽职尽责地保障城市环境的整洁优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