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小区突现“自由市场”?“任性”摆摊不能行
发布日期:2023-08-23


“最近一到傍晚,小区里摆摊的挺多的。老旧小区本就是道路狭窄,摊位一摆路都没法走了。”


一位家住某小区的阿姨向闵行区华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华漕镇城管中队)来电反映。


执法队员当即联系小区的属地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自入夏以来,确实有部分老年人聚集在小区的次干道处摆摊,通常会将自家种的蔬菜、水果拿来售卖。


【小区现场】


该小区往北50米的路段确实存在设摊兜售物品的情况,部分老年人聚集在此地售卖蔬菜、水果等。现场还有不少老年人在摊位前询问价钱,吆喝声、还价声,活脱脱是个“巷子里的菜市口”。


“大家都是住这个小区的,听人家说八月份起上海就开放地摊经济了,所以我们也想试着摆个摊,方便大家伙儿,也能赚个伙食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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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个别摊位周边散落着不少蔬菜残叶,有些摊位甚至还占用了小区的消防通道。对此,执法队员对摊主进行劝说教育并责令其恢复,同时将周边垃圾清扫完毕。考虑到小区多为老年人设摊售卖,对于占用、阻塞主次要道路、消防通道的,执法人员主动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劝离,并针对大家所理解的“地摊经济”详细解释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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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老旧小区老年人较多,执法人员还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督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尽职履责意识,提升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切实发挥源头管理效能。


闵行城管有话说:


“老旧小区本就停车位紧缺,车辆多道路窄,再加上实际居住人口数较多。无序占道设摊确实对小区人居环境影响不小。”


“针对小区居民反映的需求问题,我们也将开展民意调查,后续也会将居民的诉求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避免执法处置“一刀切”,做到因地制宜,顺应民意,站在群众需求角度去解决民生问题。”


一直以来,针对设摊经营始终坚持“堵疏结合”,严禁无序设摊、任性设摊!但可以在合理划定的设摊区域,疏导点、管控点内有序设摊。


针对无序设摊、随意摆摊,华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也将持续落实“以查促管,以宣促导”,高度关注占用、阻塞主次要道路、消防通道进行设摊的违法行为。


同时,对于辖区重要路段,华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落实全天候监管把控,结合“城镇居民需求”,持续优化管理方案,既满足市民高品质生活需要,也为市民提供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本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范围一般指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外侧一定区域。具体范围由市或者区绿化市容部门,按照市绿化市容部门公布的标准划分确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是: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乱停非机动车,无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向绿化市容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责任人未履行责任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闵行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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