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工地夜间施工噪音大,松江城管重拳出击
发布日期:2023-10-26


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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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车墩镇南部大居作为一个重点工程,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近日,有居住在南部大居的居民来电投诉称其家里附近有工地半夜正在夜间施工,希望城管部门能帮他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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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员在工地监控软件上进行排查,未发现较大的数据波动。同时执法队员携带法律文书佩戴执法装备前往投诉人所说的工地检查,现场查看发现该工地有吊机和打桩机正在作业,并有强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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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当场固定证据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谈话通知书,要求该工地配合调查,同时立刻停止相关施工停止夜间施工扰民。随后当事人接受调查并作出了相关整改,投诉人表示满意。我执法队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除抢修、抢险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混凝土连续浇筑等原因,确需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出具的,应当说明理由。取得证明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从事施工作业,或者在禁止施工的特定期间从事施工作业的,由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车墩南部大居有大量工地需要施工建设,同时已建成的小区有大量居民已经入住,夜间施工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执法队非常重视此类行为,对于出现夜间施工的工地必须立即改正还周边居民清静,随后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杜绝此类现象出现反复。


来源:松江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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