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红皮车无证承运 识伪装高效查处
发布日期:2023-10-27


基本案情 ·


2023年6月9日,宝山城管吴淞中队通过“上海城管”APP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警联合执法”应用模块,接收到一起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的案件。两小时后,执法队员赶到该违法车辆停车场进行现场取证。经检查,该车辆为重型半挂牵引车,也就是路上常见的重型集卡,俗称“红皮车”。车辆拖挂的车厢外观涂装与集装箱无异,根据车辆类型,中队以往从未发现该种车辆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先例。但进一步查看,车厢顶部是折叠式顶盖,且未完全闭合,车板外侧有大量裸露的灰尘、泥土,轮胎的形变程度较大,执法队员爬上车厢顶部进行检查,果然发现该车辆装载的是建设工程垃圾,且为满载状态。执法队员要求驾驶员当场出示《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但其支支吾吾、推三阻四,辩称没有随车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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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该运输公司委托裴某来到中队受理室配合调查询问,在执法队员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时,裴某声称已经办理过《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只是不小心遗失。执法队员对此早有准备,出示了“上海市建筑垃圾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未能查询到该车信息的单据。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宣教,当事人终于充分认识到错误,愿意配合行政处罚并积极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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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吴淞街道办事处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结合《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经过集体讨论,对当事人枣庄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中当事人虽然动足了脑筋伪装车辆,企图逃避交警与城管部门对渣土车的日常检查,但其掩耳盗铃的行为最终还是被识破,付出违法代价。


小课堂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取得市绿化市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


来源:宝山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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