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我的垃圾我做主?违法了!
发布日期:2023-11-01


办案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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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山区廊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接建筑垃圾交警联动平台信息赶往案发地点与警察进行对接。经现场检查,发现有一辆车牌号为渝AXXXXX的卡车,车上载有碎砖块等建筑垃圾。现场取证后,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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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执法人员对车上所装载的建筑垃圾进行调查溯源,最终确定了建筑垃圾来源为廊下镇廊下大街XXX号装饰装修工程所产生的装修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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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依法按照“不符合规定收运装修垃圾”的案由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引导当事人通过“上海市装修垃圾预约收运”微信小程序,将车上的装修垃圾交由资质企业进行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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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说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装修垃圾的管理是千万市民关注的民生问题,更关乎超大型城市发展的可持续。装修垃圾体量大、难消纳,通过进一步分拣、细分后不断提升资源化利用率是解决装修垃圾出路少、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最终实现生命周期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方向。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上海市装修垃圾预约收运”或者联系所在物业,合法清运装修垃圾,切莫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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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山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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