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铺招租,办证......”,这些小广告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屡见不鲜,这些乱张贴的小广告,是城市“牛皮癣”,影响着我们的市容市貌。
近日,杨浦城管控江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控江路时,发现控江路某商铺墙体上张贴有内容为“旺铺招租,诚租热线:郑XX,138XXX……”的小广告,现场未发现张贴人员。执法队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到此处违法张贴的当事人,对其进行约谈并告知立即清除张贴的宣传品。当事人到中队接受谈话时表示已经整改完毕,并保证以后会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最终,城管执法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决定。
乱张贴“小广告”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题顽症。这些小广告不仅破坏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影响市容市貌,而且有些小广告还涉嫌发布虚假,甚至诈骗信息,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遏制城市“牛皮癣”,营造干净、整洁、平安的城市环境,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另外呼吁广大市民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从自身做起,不要为一己私利破坏公共环境,我们有责任共同监督、及时制止乱张贴、乱悬挂宣传品的行为,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的,应当经区绿化市容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范围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招贴栏,并负责日常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清除,可以处警告、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对以张贴、悬挂、刻画、涂写、散发等形式组织发布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规定随意张贴、悬挂、刻画、涂写或者散发宣传品,在其中公布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通知通信工具号码使用人限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书面通知通信管理部门暂停其通信工具号码使用。通信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电信业务经营企业暂停其通信工具号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