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公共绿化带成了“自留地” 宝山城管速速来“喊停”
发布日期:2023-11-21


“种菜和种草皮没有区别,都是绿化的一种形式。”一些市民认为公共绿化带同样是绿化,种菜还是种菜区别不大。真的是这样吗?


公共绿化带的整洁美观,是提升市民居住幸福指数的重要一环。但近年来,在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内毁绿种菜的行为时有发生,因绿化带内常种植高大乔木,此类行为较为隐蔽难以发现。近日,宝山区月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利用无人机进行违法建筑日常巡查时,发现盛石路蕰川路公共绿化带内隐藏着一处疑似“毁绿种菜”现象。


经现场踏勘确认,此处原为草皮,却有人将此改造成“自留地”。其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小田埂、排水沟等应有尽有。执法队员通过走访,最终锁定系附近居民所为。居民们认为,“种菜和种草皮没有区别,都是绿化的一种形式” “自己种菜食用更安全”,并没有意识到在绿化带草皮种菜是占绿毁绿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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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员当场向在此处种菜的居民进行宣教,并要求其务必尽快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置蔬菜,逾期不改正则将开展集中整治处理。几日后,执法队员复查,发现该处“毁绿”未完成整改,即联合镇城建中心对该处进行集中整治,并通知管理部门尽快补种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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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上海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


(二)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


(三)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废渣废水、堆放杂物;


(四)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取土、焚烧;


(六)其他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来源:宝山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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