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乱堆物一直是老旧小区的管理难题,楼道乱堆乱放不仅会给居民的生活、出行造成不便,还容易对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同时容易引发居民矛盾纠纷。
近日,虹口城管凉城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汶水东路690弄某楼道开展巡查发现某户居民在门口堆放了不少杂物和易燃品,甚至将洗衣机也搬至了屋外。
执法队员当即和该户居民进行沟通,要求居民将占用物业共用部分堆放的杂物限期清理。
该居民口头答应,然而在执法队员后续复查时,该处情况依然如此,执法队员按照相关法规对该户居民进行约谈。
起初,该居民不以为然,认为执法队员只是“走走过场”,但执法队员通过法理结合的方式,纠正了该居民的错误认识。
该居民在执法队员普法后认识到了楼道是公共空间,也属于公共消防通道,占用楼道空间堆放杂物不仅会给周边居民带来不便,更会产生安全隐患,该居民承诺会尽快将堆物清空,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下一步,虹口城管凉城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强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形成楼道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楼道整治,培养居民楼道“主人翁”意识,引导居民成为维护楼道整洁的“主力军”,合力创造安全、宜居的人居环境。
虹 城 说 法
普法内容介绍: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