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浓烟滚滚!居民区旁燃烧秸秆,要不得!
发布日期:2023-12-12

 

  当前正值秋季,又到一年中焚烧秸秆、枯草等行为的高发期。随意将作物秸秆进行焚烧,不仅容易引发火灾、危害公众健康,也损害了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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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中午,浦东新区惠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投诉称,南祝路近拱晨路南侧有人焚烧秸秆,滚滚浓烟飘进了居民区,队员立即前往查看。该处周边植被茂密,目前天气干燥,极易导致火势蔓延。为防止火势扩大,城管队员带领辅助人员及时扑灭了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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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城管队员对在此种菜的居民开展普法宣传,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增强对于秸秆禁烧、安全生产的深刻认识和了解,切实提高环保和安全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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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南民乐大居是上海市级大型保障房基地之一,目前已交付33个保障房小区,仍在不断建设中。部分居民在大居内未开发的空地上私自开垦种菜、焚烧秸秆,导致周围环境受到影响。城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对擅自开垦和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制止,让大居更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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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宣传告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浦东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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