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家的重要标识,门店招牌在吸引顾客和传递信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它还直接关系到行人的安全。
近年来,门店招牌导致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普陀城管甘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近日开展了沿街商铺店招店牌设置专项检查,整治志丹路一家茶室店牌的安全隐患,为保障群众的头顶安全作出了贡献。
案例回放
执法队员2人一组开展巡查,步至志丹路时,发现一家茶室店牌已经掉落一半。招牌上的字体难以辨认,支架也已经锈迹斑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失修的店招店牌
执法队员立即联系该店老板孙某,告知其违反了《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孙某表示后续会安排工作人员安装新的店招,自己也愿意积极配合进行整改。次日,孙某主动联系执法队员,并告知已将店招先行拆除。鉴于其积极主动配合整改,执法队员对其进行普法宣传,要求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
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整改后
以案释法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等户外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对户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缺失、污浊、腐蚀、陈旧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换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不仅是对公共利益的有力保障,更是提升城市形象和市容市貌的重要举措。甘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强店招店牌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商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店招店牌,共同维护城市的形象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