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贤区金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一起举报,市民发现在金汇镇某村路边被人倾倒了一堆建筑垃圾,现场除了留下一堆杂乱无章的垃圾外,并没有发现倾倒人员或嫌疑车辆。
深度“挖掘”不放弃
接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可以初步判断这些垃圾是由装修产生的石膏板、碎纸等废弃材料组成。执法队员经过一天的翻找,从一袋袋的垃圾中找到了几张某店铺的快递单。
为能尽快破获案件,金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前往快递单上的地址了解情况。来到现场经过沟通调查后,发现该处地址正在装修,在与现场装修的负责人沟通、释法明理及展示相关现场照片等确凿证据后,该地址的装修负责人承认将装修垃圾交由没有资质的个人收运。
对此执法人员对装修负责人提出了批评教育,告知装修垃圾必须找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因为贪图方便随意找人处理,否则很容易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的案件。对此执法人员向相关责任人员开具相应的法律文书,随后,当事人也接受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寻线”追踪找真相
对于各类垃圾偷倒案件,金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直秉持着“零容忍、严查处”的态度依法执法。此次行动更是体现了执法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只要有一丝机会就必须将案件追查到底的决心和能力。
后续,金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还将对垃圾偷倒等重点管控的区域加强巡查监管工作,继续充分发挥城管工作室的优势、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利用现有监控资源,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严厉打击偷倒各类垃圾的违法行为,力求让这种违法行第一时间依法处置。
法条链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