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每个公民都责无旁贷的。在很多商业区域人们往往为了追求所谓的“国际范”使用纯英文的店招店牌从而忽视了汉字的魅力,也让很多中老年消费群体“摸不着头脑”。为了构建和谐的语言环境,执法介入在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近期,奉贤区青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青溪老街巡查时发现,有一家咖啡店店招采用了“** COFFEE”纯英文的字样,没有用规范的汉字进行标注。执法人员遂进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上海市奉贤区某某咖啡店”,执法人员现场撰写《现场检查笔录》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商户表示没有料想到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愿意积极配合整改。执法人员随后在复查时发现商户已将招牌名称更改为“** 某某咖啡”字样,并用规范的汉字进行标注,整改完毕。
相关法条
该案件的处罚依据为《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系整改前置条款,且当事人又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整改并符合整改要求,故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且按要求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沿街商铺的店招店牌也是城市形象的重要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注重管理和宣传相结合,对沿街商铺的招牌用字等加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从源头加强管理。同时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树立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进辖区用字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