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施工声“不绝于耳”
周边居民被吵得“辗转反侧”
这道扰民难题如何解?
近日,闵行区浦江镇某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期间,噪声干扰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睡眠,小区居民纷纷向该工地所在区域治理网格的城管工作站反映情况,希望执法人员能够帮助尽快解决扰民问题。

闵行区浦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浦江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在与诉求人确认具体情况后,前往施工现场,对该工地的现场监控进行回看检查。在确认市民投诉情况属实后,执法人员要求该工地负责人出具夜间施工许可证。而负责人却表示由于存在工期上的较大压力,申请相关许可证的时间又较长,因此私自在尚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就开始赶工。

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依法依规通过“三步走”妥善处置市民诉求,严格按程序调查,执法队员依法对涉事工地进行立案,向相关当事人开具法律文书并做好相关笔录;严肃依法处罚,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案施工方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多次对施工方相关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有效化解矛盾,本着有效化解矛盾、加强长效管理的原则,执法人员搭建平台,邀请各方现场沟通。通过现场沟通,居民代表们和建设方、施工方相互理解,寻找到了各方满意的“最大公约数”,困扰居民的噪声扰民也得到切实解决。

“通过网格工作站城管队员的严格执法,很好地解决了我们的诉求,为他们点赞!”看到城管部门依法处置,建设方和施工方态度诚恳,居民代表十分满意。

浦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浦江城管中队)进一步健全“网格化治理”的工作模式和“城管进社区”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