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施工声“不绝于耳”,网格化治理“巧解民忧”
发布日期:2024-05-16

 

深夜施工声“不绝于耳”

周边居民被吵得“辗转反侧”

这道扰民难题如何解?

  近日,闵行区浦江镇某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期间,噪声干扰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睡眠,小区居民纷纷向该工地所在区域治理网格的城管工作站反映情况,希望执法人员能够帮助尽快解决扰民问题。

微信图片_20240516090903.jpg

  闵行区浦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浦江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在与诉求人确认具体情况后,前往施工现场,对该工地的现场监控进行回看检查。在确认市民投诉情况属实后,执法人员要求该工地负责人出具夜间施工许可证。而负责人却表示由于存在工期上的较大压力,申请相关许可证的时间又较长,因此私自在尚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就开始赶工。

微信图片_20240516090913.jpg

  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依法依规通过“三步走”妥善处置市民诉求,严格按程序调查,执法队员依法对涉事工地进行立案,向相关当事人开具法律文书并做好相关笔录;严肃依法处罚,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案施工方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多次对施工方相关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有效化解矛盾,本着有效化解矛盾、加强长效管理的原则,执法人员搭建平台,邀请各方现场沟通。通过现场沟通,居民代表们和建设方、施工方相互理解,寻找到了各方满意的“最大公约数”,困扰居民的噪声扰民也得到切实解决。

微信图片_20240516090919.jpg

  “通过网格工作站城管队员的严格执法,很好地解决了我们的诉求,为他们点赞!”看到城管部门依法处置,建设方和施工方态度诚恳,居民代表十分满意。

微信图片_20240516090924.jpg

  浦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浦江城管中队)进一步健全“网格化治理”的工作模式和“城管进社区”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来源:闵行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24116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