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下暴雨”,竟因楼上乱装修……城管出手化解“水帘洞”危机
发布日期:2024-05-21

 

居家生活

谁都希望有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拥有和谐和睦的邻里关系

不过

有时候却是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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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某小区的居民王先生遇到了一个头疼的问题——由于楼上住户漏水,导致自家卧室变成了“水帘洞”。王先生怀疑是楼上住户在房间改装了卫浴设施,遂尝试联系楼上邻居,但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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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般无奈之下,王先生拨打了楼道内公示的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队员的电话。接到求助后,城管队员立即上门查看情况。经过现场勘查,城管队员发现漏水原因是楼上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在卧室内改装厨卫设施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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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城管进社区机制,城管队员联系物业及楼上住户,协调双方共同解决漏水问题。浦兴城管对楼上住户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提醒物业按规定做好装修申报登记相关工作,加强日常巡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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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有效协调,楼上住户及时移除了违规安装的厨卫设施和管线,求助人王先生家的漏水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其对城管进社区的快速响应和高效服务表示衷心感谢,称赞城管队员是群众身边的贴心人。

案件启示

  业主和使用人应当提高装饰装修守法意识、树立文明装修理念,在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物业公司应当强化对装饰装修活动现场的巡查,依法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确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规划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和方案,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在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后报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依法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来源:浦东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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