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垃圾随便运?不按规定可不行
发布日期:2024-06-04

 

规范装修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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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住宅小区装修垃圾总量逐渐增长。装修垃圾在小区内堆积,占用通道影响业主正常通行,堆在车库等地下空间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如擅自交由没有资质的公司清运,则容易引发偷乱倒等违法行为,造成二次污染。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

基本案情

  近日,宝山区罗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称萧云路某小区存在未按规定清运装修垃圾的行为。经执法队员现场勘察,该处确有车辆正转载装修垃圾,车辆为负责该小区精装项目的装修公司所有,该公司没有获得收运装修垃圾的相应资质,涉嫌不符合规定收运装修垃圾。执法人员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涉事装修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收运装修垃圾的行为,并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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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该装修公司委托代理人曹某携带相关材料前来中队接受调查,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所有责任由其公司承担。罗泾镇人民政府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市局裁量基准,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罗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始终坚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打造生态宜居城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清运装修垃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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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宝山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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