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不可取 城管及时解民忧
发布日期:2024-06-11

 

  近期,青浦区华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多起反映小区旁某工地存在擅自开展夜间施工作业的情况,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执法队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处工地确实存在夜间施工的行为,并且未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中产生的噪音不同程度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执法队员对现场进行取证,并找到该工地施工负责人,其表示确实未办理夜间施工的行政许可,执法队员现场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要求其后续配合调查处理。

微信图片_20240611133431.jpg

微信图片_20240611133438.jpg

  随后其接受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予以确认。最终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及《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除抢修、抢险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混凝土连续浇筑等原因,确需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出具的,应当说明理由。取得证明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从事施工作业,或者在禁止施工的特定期间从事施工作业的,由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整改的,可以责令停止施工。

  夜间施工不可取,莫因小失大。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记得一定要做好前期的审批工作,并且协同属地村居,做好同周边居民的解释沟通工作,获得大家的体谅。

来源:青浦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24116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