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河道环境 拆除清理违法搭建
发布日期:2024-06-12

 

  近日,松江区小昆山镇综合执法队与镇拆违办一起开展对辖区农村河道的巡查整治工作。农村地区小微河道往往处于农田、林地周边,个别村民为了方便作业,往往在两侧岸堤空地上搭建各种简易棚用于存放杂物与工具。还有村民索性在紧邻河道的地方搭建鸡鸭棚用于放养,不仅影响河道景观更给河道水质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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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查中,执法队员与镇拆违办及各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对辖区各河道两侧的违法搭建物进行了标注,同时上门对违法搭建的村民开展了普法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村民群众认识到违法搭建的危害,并动员村民与村委会一起对擅自搭建的简易棚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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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地区小型河道看似不起眼,却是河流干道不可缺少的毛细血管,是整体河流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起到农业灌溉作用外,其在自然环境中也同时有着涵养水体、蓄雨滞洪的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农村小型河道往往流速慢、自净能力弱,对环境污染的承载能力十分脆弱,更需要全社会的长期维护。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三)搭建房屋、棚舍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市水务执法总队、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水利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松江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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