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无线电通信作为一项“小众”的科技运动,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爱好者经过考试和申请“持证上岗”。受限于城市高楼林立的电磁遮蔽环境,部分爱好者将大规模的设备天线架设在小区楼顶公共区域,却未征求其他业主意见,引起了邻里纠纷。
近日,浦东城管浦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投诉称,凌河路某小区一高层楼顶,竖起了一处大型无线电天线,周边居民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城管队员联合小区物业赶赴现场,发现该处楼顶有一座钢结构塔,上面架设了八木天线,一旁还有一处垂直单极天线,天线的高度超过了11米。
经调查,天线的所有人为该栋楼内的一名住户,其系业余无线电发烧友,在取得行政审批部门颁给的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及操作证书后,利用楼顶的物业公共部位安装起了天线,用来进行短波通信。然而,在安装天线前,当事人并未征求该楼栋其他业主意见并获得大多数人同意。
城管队员告知当事人,虽然其持有相关证照,但未经该楼其他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占用楼顶公共部位安装无线电天线塔桅设施,侵犯了其他业主对该物业公共部位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该设施简单固定在楼顶,增加了屋面荷载和高空坠物风险,影响居住安全。
经城管队员普法,当事人表示理解,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自行拆除了相关设施,将楼顶恢复了原状。
小城普法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按照房屋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物业。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
(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