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叉车,推土机……统统要办“身份证”!
发布日期:2024-07-10

 

你知道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吗?

先来张图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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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的机械,简单来说包括: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根据《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沪环规〔2023〕3号)第四条规定:“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由其所有者向申报时机械使用地区属地管理部门申报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信息,并申领识别标志,将其固定于机械显著位置。”

  类似我们常见的各类汽车,作为污染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样需要取得环保标志后才能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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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浦东新区泥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一处集装箱堆场检查作业机械时,发现有三台堆高机正在进行集装箱堆放作业,均未按规定张贴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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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现场负责人认为只要领取了特种车辆设备标志即可,不知道还需要申领环保标志。经过普法宣传,负责人意识到工作疏忽,当即停止作业,并询问相关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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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队员告知当事人申请环保标志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并向其强调,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污染源,申请环保标志并张贴是企业应尽的责任,相关机械必须“环保体检”合格才能正常使用。

  目前,该公司所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取得非道路移动机械识别标志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已“持证上岗”。

  小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十一条第三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者应当向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领取识别标志,并将识别标志粘贴于显著位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及管理信息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平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的,由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台一千元罚款。

来源:浦东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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