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张贴和散发小广告是城市管理的“常见病”“多发病”,是环境治理的顽症,它污染了城市环境,扰乱了市民的生活秩序,人们深恶痛绝地称之为城市“牛皮癣”。

办案过程
近日,奉贤区城管头桥中队在街面巡查时,发现辖区头桥中路等道路停放的车辆挡风玻璃、门把手、后视镜上塞有促销宣传单页,部分宣传单页被丢弃在沿街道路上,整洁有序的街面环境遭到破坏。

经查,散发宣传单页的人员均为上海市奉贤区某生鲜超市员工,该超市近期开展促销活动,为了开展宣传业务及扩大活动知晓度,印刷宣传广告纸1000份,组织员工滕某等4人在超市附近道路上以散发形式发布广告,案发时宣传单页已发放60多份。执法人员当场开具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该超市经营者王某按照约定时间前来中队配合调查,承认其在超市组织散发宣传品且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的违法行为。该超市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执法队员依据此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结合裁量基准依法对该超市作出罚款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法处罚
下一步,奉贤城管头桥中队将结合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对商户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进一步做好管执联动,发挥社区城管工作室的职能,共同打造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
法条链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散发商业性宣传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清除,可以处警告、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对以张贴、悬挂、刻画、涂写、散发等形式组织发布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