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奉贤城管金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12319平台投诉 ,反映辖区一建筑工地违规施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南侧围墙有新开道口,现场施工人员称上述道口目前还没有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过程中将该道口外的无障碍设施(人行盲道)损坏,经测量,损坏的人行盲道长9.6米。
现场检查
施工单位在3月底办理了道口开设的审批手续,但是对于“无证施工”的“先上车后买票”以及破坏盲道的违法行径,综合执法部门对其提出严肃批评教育。经复查,对于被破坏的盲道未按要求予以恢复,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单位按期缴纳了罚款。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建筑工地道口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为了材料车、工程车进出方面而擅自开设、随意开设道口等行为,必然性的会对非机动车道、绿化带、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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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无障碍设施责任人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无法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二)设置临时无障碍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三)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
接下来,金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私自挖掘、损毁无障碍设施及跨门经营堆物堆料等造成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毁损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同时,加强社区宣传和社会动员,向市民群众普及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提升无障碍设施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保护特殊群体和无障碍设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