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发布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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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安全无小事,在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高发季节,易引发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垮塌。近日昆明广告牌坠落事件和超强台风“摩羯”登陆造成严重灾害事件再次敲响了头顶安全的警钟。宝山城管在夏季加大巡查力度,保护生命财产,避免对行人和车辆造成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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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发现广告破损

基本案情

  近日,宝山区淞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淞南路xx号时发现某店店招广告牌破损,文字缺失、框架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询问并指出问题,告知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商家应履行的义务,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执法人员至现场复查时,该店已自行将店招广告牌拆除,及时消除了风险。

  一方面,宝山城管将加强日常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设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安装时间较长的户外设施重点监控,进一步深化区内灯箱、广告牌、店招店牌设施的安全隐患整治过程中的行政执法和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对户外设施设置人、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主体的法律法规宣传。商家、广告设置者应对户外设施安装维护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履行好义务,万万不可因小失大选择材料不合格的招牌,后续也应加强维护管理,保持户外设施的整洁完好,共同守护市民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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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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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实用防护措施

  1.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特别是在台风季节来临前,检查招牌的结构稳定性和固定情况。确保所有螺丝、螺栓和焊接点都牢固无损,及时修复破损松动的部分。

  2.升级建材和设计:使用更高强度的材料,调整招牌的设计,增加牢度,降低风阻。

  3.临时加固措施:在台风预警期间,可使用沙袋或重物固定招牌底部,或使用绳索或钢缆将招牌与稳固的建筑结构连接,临时增加稳定性。

  4.及时拆除或收起:对于一些轻质或易损的招牌,在强风来临前考虑及时拆除或收起,避免成为安全隐患。

  普法小课堂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设置者应当及时整修或者拆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拆除;拒不改正或者拆除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宝山城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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