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近日,崇明城管堡镇中队接一小区物业报告,小区某室的楼面上被开了一个洞口。执法人员立即联合物业工作人员前往上述地址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房屋正在装修,主卧楼顶开了一个长0.9米、宽0.8米、厚0.4米的洞口,其他墙体未见损坏。
物业工作人员指出:“屋顶的洞口虽然不大,但是屋顶的防水层被破坏,随着时间推移,该楼面所有单元都有漏水的可能,危害较大。”现场检查时该室业主不在场,电话联系也未能接通,执法人员遂要求现场装修人员暂停施工,避免危害进一步扩大。
后经相关调查,该室业主存在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内恢复原状,以免产生不可弥补的危害影响。当事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表示会立即落实整改要求,消除风险隐患。
【处理结果】
经复查,上述被损坏的主体结构已经修复完毕,当事人提供了恢复后的房屋鉴定报告。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殷鉴不远,警钟长鸣”。近年来,国内房屋坍塌等安全事故频发,不少是因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导致,令人警醒。崇明城管将充分发挥社区工作室作用,强化先行预防和劝导,并加强管执联动,坚持依法行政,为居民筑牢安全防线。
【法条链接】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一)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