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墙开门是城市精细化治理面临的顽疾之一,既会给房屋结构带来安全隐患,又影响了小区整体环境秩序。近日,嘉定区徐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辖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称物业人员巡查时发现该小区存在破墙开门的行为。
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员立即通过物业协助与业主取得联系,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勘查结果证实,该户业主确实已将窗户及下方墙体进行了破坏,并安装了铁门直通露台,这一行为明显改变了房屋原有的结构和外貌。
针对此违法行为,执法队员先以引导教育为主,向业主详细阐述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其擅自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执法队员还耐心地向业主解释了破墙开门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及邻里纠纷等问题,引导其认识到错误并主动改正。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执法队员依法向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最终,业主按期恢复了房屋外貌。
破墙开门现象不利于社区整体环境秩序,同时也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接下来,中队将持续依托“社区工作室”,深入践行本区新建小区“五早机制”,加强与居委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协作,及时调解矛盾,化解纠纷,快速处置违规行为。
法律小贴士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三)破坏房屋外貌。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