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头等事 损坏承重严查处
发布日期:2024-10-09

 

  近期,长宁区新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物业投诉,反映番禺路某户装修中涉嫌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房屋进行现场核实。

  经查,该房屋正在实施装修施工,有多处墙体缺失或存在敲毁痕迹。执法人员当即联系房屋业主,要求其暂停施工,并申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房屋承重结构损坏的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确认该房屋承重墙拆除等级为3级。因房屋拆改存在一定风险,在收到检测报告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约谈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装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并向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恢复被损坏的房屋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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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下,当事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及时联系具有结构补强资质的修复施工单位对被损毁的墙体进行修复,并于完工后出具了相关修复报告。

  最终,根据当事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程度及修复改正的情况,城管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长宁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做好社区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加强巡查、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装修行为,增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社会公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为居民创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一) 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长宁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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