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9月8日,徐汇区凌云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梅陇路某号时发现有店铺正在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未按规定投放至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经执法队员现场勘查,该处装修垃圾所占面积为3平方米(东西长3米、南北宽1米)。经向现场装修负责人了解得知,装修垃圾重量约为100公斤。

同日,该负责人到中队接受调查询问,表示由于门店重新装修,产生了一些装修垃圾,因为工期紧张,店内空间不够,为了方便施工,他就将装修时产生的一些装修垃圾未按规定要求处理。执法队员要求当事人配合整改,并根据《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的整改时限前往现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已将垃圾清除,投放至相应的堆放场所,消除了影响。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结合当事人造成的实际影响和后续的的整改情况,执法队向当事人作出了罚款贰佰伍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小编说】
不少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会存在随意堆放装修垃圾、占用公共部位的违法行为,但是工期短暂、贪图一时方便都不能成为抗辩合规装修的理由。作为装修主体的商铺也需加强施工人员的规范操作,在经营前期也应通过合规装修树立品牌的良好形象。
【法律链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装修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或者收集容器。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