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闵行区七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新镇路某弄小区内有树木被砍伐,执法队员立即赶至现场。经与该小区居委、物业先行联系,该小区内正在进行美丽家园改造项目,项目涉及小区绿化的改造,居委会出具了相关的情况说明、美丽家园改造方案等材料。随后,执法队员现场核实,镇绿化部门协助认定,该小区共有7棵树木存在过度修剪。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
禁止擅自砍伐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树木的,养护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 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二) 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三) 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
(四) 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那么,影响采光、通风、居住安全的小区树木如何修建才属合理合法?
依据《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业主或房屋使用人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业主或房屋使用人提出修剪请求的,绿化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前款规定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需要回缩修剪的,由业主向业委会(无业委会,由居委会代为履行职责)提出申请,业委会(或居委会)委托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回缩修剪方案。回缩修剪方案应依法征询业主意见通过后,业委会(或居委会)报街镇(乡)绿化管理部门备案。街镇(乡)备案后可通过委托社区园艺师、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主动对接拟实施回缩修剪的业委会(或居委会),指导具体回缩修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