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停放不可“肆意妄为”
发布日期:2024-11-12

  共享单车为市民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单车的超量投放、不及时清运,易导致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阻碍机动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居民投诉,称草鞋湾路共享单车乱停放情况较为严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执法队员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并联系属地居委、物业管理方,于11月5日对草鞋湾路沿线共享单车占压盲道、堵塞交通等违规停放的行为,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约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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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草鞋湾路沿线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的情况,半淞园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时约谈单车运营企业,督促企业积极缩减该区域单车投放量,回收长期闲置的空余车辆和破损车辆,及时掌握共享单车流动规律,合理增加或调配运维人员,增加管控频次。面对社区内部道路管理,中队建议单车运营企业在小区内设置禁停区,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下一步,半淞园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依托网格巡查机制,加强地铁出口、公交站台、中福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监管力度,通过动态巡查和定点值守等多项举措,规范共享单车有序停放。

法律小贴士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

  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未及时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黄浦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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