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对视障人士出行安全和社会参与度的提升至关重要。在实际生活中,盲道被占用、损坏情况时有发生,这严重影响了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效果。为此,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时发现和处置一起违规占用盲道的案件,为视障人士出行保驾护航。


案情概述:近日,淮海中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时发现,淡水路近复兴中路处人行道上堆放大量装修垃圾,占用了无障碍设施,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了解情况。经查,这些装修垃圾是沿街小区内某居民家装修所产生的,因装修工人为图省事,直接将装修垃圾堆在马路边等待清运车辆。执法队员立即告知工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整改与复查:整改期内,执法队员途经上述地址,发现装修垃圾仍堆在原处,执法队员再一次对工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明确整改标准,告知无障碍设施对于特殊人士安全出行的重要性。经执法队员的普法教育后,当事人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妥,表示将立即清除装修垃圾,确保盲道恢复畅通。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
第六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