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徐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转来的《违规行为移送单》,百花街某施工工地,存在大量裸土未覆盖、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情况。中队第一时间安排执法队员前往现场,就反映的问题对该项目工地进行检查。
执法队员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工地内北侧场地上堆放挖掘出的裸土,现场未采取遮盖、封闭等扬尘防控措施。
通过调查,现场施工的为瑞X建设(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现场负责人随执法队员至中队接受询问。据介绍,该处为一中学新建体育综合楼工程现场,其公司在施工期间负责该工地内的工程建设、渣土作业、扬尘防控等。对于现场施工装运作业时未对堆放的裸土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当日堆放裸土本应前一日就清运走,但由于和运输单位未沟通好,未能及时清运。施工工人为图省事,并未将裸土用密目式防尘网覆盖。”
执法队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向该负责人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相关法律条款和处罚依据,要求其立即配合整改。
该公司于约谈当天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后,中队安排现场复查。经执法队员核查,施工人员已对裸土采用密目式防尘网覆盖,整改结果符合要求。
【处理结果】
本案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康健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