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棚悬架在半空,却是“有证”的。近日,位于浦东新区杨高南路建业新村的一处投诉焦点——空中鸽棚终获拆除。
“空中楼阁”已近20载
在建业新村垃圾箱房附近,远远就能看到这座“空中楼阁”。它修建在居民楼的侧面,位于3楼的位置,长五六米、宽一米左右、高近五米,十分显眼。走近一看,不难发现这座“空中楼阁”,是通过居民家中的两扇小窗户才得以搭建。下边有十几个铁架子托着,上边铺了一层层木板,又用一个个铁板隔出数十个格子,四周还有铁丝网罩着。
路过的居民发现了这座“空中楼阁”,也都会驻足观看。“鸽子么肯定会叫的呀!”一“冬天还好点儿,夏天时又是屎又是尿,臭来西!”居民竞相抱怨道。
业主陈师傅也是一脸委屈。作为信鸽爱好者,早在2005年,鸽棚就已搭建完毕,同时也有上海市信鸽协会的“官方认证”。为了避免给邻居造成困扰,陈师傅特意将鸽棚建在卫生间外侧,方便随时清洗。而且近年来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已将鸽子数量逐步减少,仅余十余只种鸽,平日也无放飞。
“悬”在头顶终不安全
然而,周边居住的部分邻居仍认为鸽棚极大影响了他们居住,且院落内经常发现鸽子的粪便,多次向城管部门举报投诉。
“鸽子是和平与文明的象征,饲养鸽子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该扰乱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鸽棚年代久远,悬在屋外始终有安全隐患。”浦东南码头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小队长赵磊表示,经过多次沟通,并邀请信鸽协会一同开协调会做工作,陈师傅同意将鸽棚进行拆除。然而虽然面积不大,拆除难度却不小。前期,执法人员多方走访调研,调取相关图纸资料,落实违建具体情况,经过多达4轮的入户走访,大力宣传治违政策,耐心讲解法律法规,最终当事人清空了所有鸽子,主动配合拆除工作。
【小贴士】
养鸽行为也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相邻权利益和公共安全为前提。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小区养鸽子的法律规定的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意味着,如果养鸽子的行为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比如产生了过多的噪音或粪便,那么养鸽人应当采取措施减轻这种影响,以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
地方政府的补充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例如,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顶部、平台、阳台和窗外搭建鸽舍。长沙市颁布了《关于加强信鸽管理的规定》,要求在屋顶、楼顶搭建鸽舍需征得产权人同意,并规定鸽舍必须是封闭式结构,以防鸽粪泄漏。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环境卫生。饲养信鸽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