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是各类交通方式的重要接驳工具,展现了城市的活力与动力,但随之而来的过量投放、违规停放以及管理缺位等问题却影响了市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形象。
11月上旬,为充分保障第七届进博会顺利召开,长宁区华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轨交站点、商圈周边、桥下空间以及背街小巷等共享单车堆放“重灾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区域内的共享单车总量过多,拥堵路段甚至有十余米盲道被侵占,执法队员立即要求营运企业在2小时内对单车积压问题进行清理。
某单车运营企业由于管理调度不力,未能在2小时内到指定地点开展单车清运工作,被立案调查。该企业工作人员前来执法队接受询问,在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下,当事人深刻意识到了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承诺将优化华阳辖区内的清运调度管理,继续聚焦重点路段及时做好清运工作。针对本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未能及时履行企业责任开展单车清运的行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未及时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