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把关装修方案 谨防掉入装修公司的“陷阱”
发布日期:2025-02-07 字号: [     ]

  随着辖区内在建工地的陆续竣工验收,多个商品房住宅小区迎来了“交房潮”。虽然房屋大多为精装修交付,但不少业主为了增加使用面积、追求个性化装修设计,对房屋进行全面改造。有些“黑心”装修公司就瞄准业主这方面的心理和需求,不顾房屋安全,煽动业主敲除承重结构,故意增加施工项目,见利忘义,从中牟利。

  前不久,青浦区重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物业上报,反映某新建小区一户业主在室内改造装修过程中敲除部分承重楼板,导致楼下天花板开裂。经调查,业主表示在前期就装修方案与“黑心”装修公司的商议洽谈中,“黑心”装修公司主动询问其是否需要拆改楼板,增加层高并铺装地暖。虽然明知不可敲,但在“黑心”装修公司的巧言承诺下,落入了“陷阱”,后续将面临不小的修复成本及处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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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在此,重固中队提醒广大业主,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要牢记承重红线碰不得,维护公共安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注意以下三大要点:

  一、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要严格审查公司信誉和资质。

  二、在设计方案制定中,要声明不得损坏房屋承重构件。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明确装修施工内容及标准。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丽和谐家园,不让“黑心”装修公司有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一、《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一) 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青浦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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