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有一户居民饲养家禽,气味难闻不说,楼道里经常有人进出他家,严重影响周边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了!”
近日来,闵行区莘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莘庄城管中队)收到了居民关于邻居擅养家禽的“满满控诉”。
执法人员至被投诉人江某(化名)家中,虽然未发现诉求人养殖的家禽,但其家中有明显的家禽气味。对此,执法人员当即给江某送上了一堂普法宣讲课堂,着重强调了农村以外地区不得饲养家禽,呼吁市民共同维护社区环境秩序。
然而没过多久,莘庄城管中队再次收到了江某“重操旧业”的消息。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江某家中的家禽,现场环境脏乱差。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作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开始面对行政处罚,江某情绪激动,表示其行为并未影响他人,执法人员反复上门是故意针对。对此,执法人员联合居委耐心劝导解释,安抚其情绪,虽然没有恶意影响他人,但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还存在环境污染和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在执法人员的多次上门和劝解下,这桩寻“禽”记终于落下帷幕。
闵城有话说
城市地区人口密集,饲养家禽家畜容易引发环境卫生问题,如粪便、气味等,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整体卫生状况。同时,家禽和家畜都可能携带病菌,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请广大市民群众切勿在居民区擅自饲养家禽,共同维护小区文明。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本市农村以外地区,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