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近日,崇明城管向化镇中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居民正在封闭雨棚。
经实地走访调查,其已超出无柱雨棚的范畴,形成封闭空间,并带有“永久性”和“支撑结构”。在未获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由原先挡雨的“雨棚”改建成“房屋”,属于擅自新建违法搭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经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后,结合权证资料及相关笔录,确认该建筑物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相关规定,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整改拆除。
处理结果
后续,执法队员多次向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当事人最终同意帮拆。
——法律小讲堂——
雨棚四周使用砌块、板材、玻璃等材料进行围挡,形成封闭空间,并带有“永久性”和“支撑结构”。在未获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由原先挡雨的“雨棚”改建成“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搭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