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13
标题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机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印发日期 2016-05-18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现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议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6年5月18日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议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本市30条实施办法,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类型

主要包括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专题会、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工作例会、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专题会等会议。

(一)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出席范围:局党组成员。列席范围:局办公室负责人,与会议研究事项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等人员。主要任务: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以及各级纪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二)局长办公会。由局长组织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出席范围:局长、副局长。列席范围:局办公室负责人,与会议研究事项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等人员。主要任务:学习贯彻中央、市政府、市住建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执法办案、专项整治、重大活动保障、制度规范、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局专题会。由局长或者副局长组织召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出席范围:局领导,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等人员。主要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和落实局各项重点工作。

(四)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工作例会。由局长组织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出席范围:局领导,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县城管执法局、机场执法支队、自贸区执法大队负责人等人员。主要任务:交流基层工作经验,通报全系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部署落实下阶段重点任务。

(五)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专题会。由局长或者副局长组织召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出席范围:局领导,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县城管执法局、机场执法支队、自贸区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基层中队干部队员等人员。主要任务:交流基层工作经验,专题部署、推进和落实全系统各项重点工作。

(六)其他会议。由机关处室领导组织召开的研讨会、协调会、现场会、评审会等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出席范围:机关处室领导、相关单位(部门)同志。主要任务:研究、协调、推进和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二、会议组织

按照“务实、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筹备和召开各类会议。

(一)组织召开原则

1、精简会议。减少各类会议,凡是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一律不开;能以书面或口头通知形式解决问题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

2、控制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数,避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陪会”现象。

3、改进方式。合理安排会议内容,全系统工作例会、专题会等会议减少交流发言,开会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减少集中开会,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方便基层,提高会议效率。

4、严格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节约会议费开支,规范会议费管理。

(二)组织召开程序

1、方案拟定。承办部门应事先拟定会议方案,包括会议召开事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范围、会议议程、拟印发的文件材料等。

2、审核批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工作例会,由局办公室拟定方案,报局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局专题会、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专题会和其他会议的方案,由承办部门拟定方案,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会议登记。会议方案经批准后,承办部门应在局内网上进行会议登记。机关会议室一般按照先后登记顺序安排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

4、会务准备。承办部门根据会议方案印发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参会人员,汇总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材料应按程序报局领导审阅。会场布置应简单朴素,工作会议一律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5、会场服务。承办部门做好会议签到,引导参会人员入场,维护会场秩序,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或者会议信息。根据需要做好会议录音、拍照等工作。

    6、跟踪督办。会后,局办公室应加强对会议决定重要事项、部署重要任务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7、立卷归档。会后,承办部门应将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整理归档,有影音资料的应刻录光盘一并归档。

三、会议纪律

(一)厉行节约。坚持节约办会,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或度假村等地方组织会议活动,严禁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二)改进会风。各单位(部门)应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出席会议。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会议期间将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在会场内随意交谈、走动,集中精力开会。

(三)严格保密。会议研究讨论内容为保密事项的,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发布会议内容。

(四)责任追究。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和人员,由局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16245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