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2016年度“示范中队” 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MB2F300040/2020-00017 | 印发日期 | 2016-08-01 |
各区城管执法局、乡镇人民政府,自贸区执法大队、机场执法支队、市局执法总队、市水管处: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城管执法中队执法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市局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示范中队创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评选对象
创建对象为硬件和软件建设全面过硬、且建成规范化中队两年以上的基层中队。原则上各区县推荐1个中队参加本年度创建评选。
二、创建评选标准
创建标准详见《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示范中队建设标准(试行)》(沪城管执[2016]100号)。
三、创建评选程序
(一)创建申报。新申报的中队需认真填写《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示范中队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经区县城管执法局审核后报送市局(乡镇城管执法中队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8月31日前将盖有公章的申报材料寄至市局执法监督处。
联系人:郑捷,联系电话:63316730/18916879023;
电子邮箱:429765407@qq.com ,邮寄地址:徐家汇路579号623室。
(二)考评验收。9月,市局组建考核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预检;10月中旬,市局下发创建验收通知及名单;11月市局考核小组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三)公布结果。12月下旬,市局通报示范中队创建情况,向创建达标的中队,颁发示范中队铭牌。
四、创建评选方式及内容
考核验收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巡检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
创建单位汇报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二)台账资料
台账资料的时段为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按照“三级台账制”(大类、项目、资料)分类汇总,通过电子台账查阅。
(三)实地巡检
重点对中队硬件设施、内务管理、道路实效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开展示范中队创建的重要意义,真正把示范中队创建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大硬件投入。各区县城管执法局、街镇要履行好管理主体职责,加大资金保障,加大硬件投入,加大软件支撑,列出问题清单和解决方案,做好项目全程控制,确保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创建标准。在创建工作中,各单位创建思路要新,工作起点要高,具体措施要实,确保创建单位在全系统、全行业、本区域保持领先;市局按照“规范考评、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考核验收,确保示范中队高标准创建成功。
附件: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示范中队申报审批表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