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主题:铲除绿地
提问时间:2024-07-31
详细描述:请问小区内铲除绿地(绿化带)改建道路,是否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
处理状态:已回复 处理时间:2024-08-05
处理结果:您好!《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
《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按照下列程序执行:1.调整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绿化养护单位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2.调整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按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执行,无约定的,时间不少于五天。3.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就调整方案依法征求业主意见。4.结果公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按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执行,无约定的,时间不少于五天。5.审批: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平衡方案中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按第十三条程序操作(即业主委员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提供申请表、权属人意见、标注迁移或砍伐树木位置的示意图,向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