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05
标题 2017年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选调干部到市局机关及执法总队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文机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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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选调干部到市局机关、执法总队挂职岗位简章.xlsx2017年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选调干部到市局机关、执法总队挂职岗位简章.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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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docx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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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拓宽干部培养渠道,优化市局干部队伍人员结构,现就全市城管执法系统选调干部到市局机关及执法总队挂职锻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选调范围和条件
1、在本市城管执法部门(机构)工作三年及以上,本人身份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青年干部;
3、选调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挂职选调程序
1、个人报名
有报名意愿的干部可结合挂职岗位的具体要求,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于在2017年4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shcgrjc@sohu.com,纸质版在面谈时提供。
2、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按岗位1:3比例,确定面谈人选。
3、笔试面谈
笔试面谈当天,审核报名人员相关证书材料,经笔试面谈,了解报名干部的综合情况后,确定挂职人选。
4、挂职报到
由市局人事部门听取挂职人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协商确定挂职报到时间后,发函挂职人选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通知。
三、挂职干部待遇和管理
1、挂职时间为半年,挂职期间干部的编制、工资关系均保留在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接转党组织关系;
2、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以用人部门为主,市局人事部门跟踪考核。用人部门对挂职干部要关心爱护、放手使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
3、挂职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由用人部门与人事部门根据干部挂职的表现情况出具书面工作鉴定;挂职表现突出,符合市局和总队工作要求的,且本人愿意调入市局和总队工作,可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协商原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选调挂职岗位简章
2、选调挂职报名审批表
联系人:市局人事教育处 茅伟     市局执法总队 沈卫军
电  话:63316057                62053022
传  真:63316059                62053022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5日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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